巴迪-希尔德亲笔:绰绰有余
巴迪-希尔德 MAR 17 2016
我从小在一件事上天赋过人:踮脚走路。
没错,就是踮脚走。我可以围着整个房子踮脚走。
那时的我堪称踮脚走大师。当我长大后,我甚至觉得当时自己能在家乡巴哈马排行全国前十。
我是认真的。我小时候做事情总是神神秘秘。那些平时踩上去嘎吱作响的地板,当我踏足时,你根本听不到一点声音。踮脚走对脚步要求极高,我的脚步就相当棒。(不过我的秘诀是选择正确的憋气时机。)
我从小和六个兄弟姐妹在一个房间里长大,会点特殊技能也没什么。
所有在大家庭中长大的人都会懂我在说什么。在大家庭中,所有的事情都需要竞争。
就算是早上起床刷牙洗脸等等习惯也是如此。对我来说,最重要的就是每天第一个洗澡。
上学的日子里,早上起来之后就像打仗。我会在太阳升起之前就起来。那时整栋房子还处于黑暗之中,四周一片安静。时间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。
我必须在不惊醒任何人的情况下走到厨房。说的容易,可是做起来就难了。我和卧室门之间有六个熟睡的兄弟姐妹——我们紧挨着睡在一间屋子里。当时那个房间可能比我大一在俄克拉荷马大学的宿舍就大一点点吧。我们的“床”就是地上铺在一起的两张床垫而已。所以想要在这个房间里走动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
不过我在这方面可是专业的。
在黑暗里,我会判断我兄弟姐妹的身体都在哪里。枕头和毛毯会看起来像是胳膊或者腿,所以有时我会踩到妹妹的头发或是弟弟的脚上。
“哎呦!”
“天还早呢,再睡会吧。”
通常他们都会回去睡的。而我也不会放弃我的任务。
到了厨房,我就接近胜利了。我会点上两个灶头,然后往一只5加仑的大壶里装水。要知道,在我小时候,我们的房子里是没有热水的。我们负担不起热水,所以我们要去自己烧水。在我等水开的时候,我会做上几个俯卧撑。
然后,我会把开水倒到浴缸里,开始洗澡。
第一个起来烧水,第一个去洗澡。
我就是最后的胜者。
如果说第一个洗热水澡看上去要费不少功夫的话,想想反面吧:8点钟了,你是第5个去烧水的人。你得站在浴室外面等着,然后你上学就迟到了。
实际上,我总会是第一个去洗澡的人。这也是我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候。我会爬到浴缸里,躺在热水里好好放松自己,双臂就这么垂在浴缸外。整栋房子还处于寂静之中,我感觉我就是个国王。在洗澡的时候,我总会想到我老妈在我成长期间一直说的话:
“我们所拥有的可能不多,但是已经足够。”
足够了。她是对的。
我们拥有的已经足够多了。
* * *
在成长中,我意识到们家很穷。我很小的时候就明白这一点了。我们的房子还有三个房间,里面住满了我们的亲戚——两个房间住着我的两个阿姨还有她们的孩子,另一间住着我的祖母。我们从来都没有新衣服,只有从哥哥姐姐手里接过的旧衣裳。回想我孩童时代的穿衣风格真的很有趣。其实都是兄弟们当天没穿着的T恤而已。我的牛仔裤经常会短了几寸。我们的老妈从没太注意过这些,我们也自然不会在意。在我认识的人里面,我老妈是工作最努力的那个。她整天都会为附近的有钱人打扫房子赚钱,为我们提供食物。有时,她还会打第二份工,比如为婚礼准备酒席什么的。
当一个人还小的时候,不会去想有钱没钱怎么样之类的问题。生活就是生活,总要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。当然,你会想要别的小孩的新玩具。但是你会学着接受当下所拥有的东西。
尽管我老妈工作辛苦,我们的房子里总是充满了欢笑。当我去俄克拉荷马大学之后,人们说:“巴迪,你总是在笑,发生什么好事了吗?”我总是告诉他们为什么我会这样。
我们的房子很小,但是你总能闻到我老妈做的饭菜的香气。当我想到那些本地特有的菜时,我还是会忍不住流口水:牙买加烤鸡、咖喱炖肉还有海螺肉(这可是我的最爱,也是巴哈马的“国菜”)。
晚餐的时候也充满了竞争。对七个小孩来说,食物实际上是足够的,即使我老妈需要分出一部分她自己的饭菜。每个人都会互相分享。我发现了很简单的一件事:如果你今天给了别人一块鸡肉,也许明天你就会从别人那里得到一条鸡腿。
我们的食物从来都不多,但总是足够的。
就和我老妈说的一样。
我们也都很开心。
这让我老妈也很开心。
* * *
我们长大的环境很糟糕。巴哈马有许多小镇,我们家所在的小镇叫八里石(Eight Mile Rock)。我们的房子里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,但是在房子外,争吵声此起彼伏。大一点的孩子在街角贩毒,我们都知道他们是谁。在那里很难找到工作,所以白天人们都会在街上溜达。直到我12岁,我们附近才有了第一个真正的篮球场。
所以在我11岁左右的时候,我决定搭建自己的篮筐。
让我告诉你吧,我可没主动想过要当一个木匠。
不过我当时还是很坚决的。我会在废旧房子里寻找材料。从房子上拆下的三合板要么尺寸不对要么形状不符,所以我拿了一把锯子自己裁剪。但是那时的我还太小,没有办法稳稳地握住锯子。因此,我自己做的头几块篮板看着都很奇怪,有着各种神奇的形状。在现在的我看来,我一开始做的那些篮板都算得上是艺术品了,还挺酷的。
但是小孩子都会抱怨的。
嘿,巴迪,看看这倒三角型篮板,我们该怎么打球啊?
巴迪兄弟,这篮板都快烂掉了。
我朋友都会不停地嘲笑我,但是我私下里认为,他们其实都很喜欢这些篮板。
因为我们有了自己的篮球场。
我喜欢“无中生有”的感觉,不仅是篮筐,而且包括篮筐带给我们的自由,让我们随时都可以去打篮球。
我仿佛又听到了我老妈的声音。
我们拥有的不多,但是足够了。
不管怎么样,我用锯子越来越顺手了。而且很快,篮板的尺寸我就烂熟于心了。我最多只要几个小时就能做完一块了。
有时,当我走过街角的毒贩身边时,他们会问我是在干啥。
“嘿,巴迪,你到底要对那个装牛奶的篓子做什么啊?”
“我会把它做成篮筐的。”我微笑着说。
很明显。
(我曾经偷过我祖母的牛奶篓子。对不起了,祖母。)
那些毒贩是孩子们避之不及的人。不过有趣的是,他们从不向我推销毒品,或者找我的麻烦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们了解我老妈——每个八里石镇上的人都知道我老妈——他们不想和她产生矛盾。镇上的人们都很尊敬我老妈,因为她会向那些需要食物的孩子们敞开大门。这意味着我们兄弟姐妹的食物就少了,但是我们都同意这样做。我们总是会听我们老妈的话。
有个毒贩小时候经常来我家。那时的我还太小,对此没什么记忆。那个小孩的名字叫米克(Miko)。我会给你们讲讲米克的故事。
我做的篮筐非常好(多年以来,我已经从牛奶篓子升级成了自行车钢圈),但是它们都用不久。几天以内,我们就会把它搞坏了——要么是个大风车扣篮,要么就是某个二货挂在上面不下来。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在做新篮筐。
终于,在几年之后,八里石镇上建了个新公园。那时好像是圣诞节,对我们来说非常非常重要。全新的场地,全新的篮网,全新的篮筐。那是我而是最值得记忆的日子之一。我们终于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完整场地了。每个人都想上场来打打球。
一夜之间,所有最好的篮球手都聚集在了那里。
这也让我认识了米克。
米克是那个公园的传奇。他总能在场上获得人们的尖叫声——当他上场时,人们围满了场地来看他的比赛。
我一直都会看他打球。他就是个传奇。他可能比我要大10岁或15岁,那时他差不多已经二十四五岁了。他打爆了全场。跳投从不打铁,控球令人着迷,他的上篮动作也让人疯狂。他在场上无所不能。米克从不输球。
米克上场时总会穿着一身好装备。闪闪发亮的豪华装备。
我告诉你,米克很会打球。
我想成为米克这样的人。
但是米克是个毒品贩子,他早已深陷进去不能自拔。
当一个人十岁的时候,生活的有些方面是无法理解的。但是到了十三四岁,你就会开始明白一些事情了。我曾经把米克当作一名职业球手,对我来说,他就是科比,他就是艾弗森。等到我长大一些之后,我明白,米克是一名被剪掉了翅膀的超级明星——他被永远地困在了八里石小镇,永远地困在了毒品交易中。他就是生活的困兽。
对我那个年纪的小孩来说,意识到米克的现状让我震惊。即便像是米克这么优秀的球员,也未曾踏足小岛之外的地方。就算他的小碎步(stutter step)再好,就算他的后撤步三分再丝滑柔顺,他也不会有机会了。
我进入高中之后,就再也没有见过米克。我开始打正式的篮球,也不会再去公园里打球了。
三年之后,我们家搬离了八里石镇。那时,有一所堪萨斯的预备学校招揽了我,这是我所需要的重大突破,没有在那里的经历,我可能就没有在俄克拉荷马大学(或任何美国大学)打球的机会了。
有一天晚上,我记得我正在一个朋友家里看NBA季后赛,有人告诉了我一条新闻。
“你听说米克的事了吗?”
我知道,一定有什么坏事发生了。之后,我知道了细节。米克被别人用枪射杀了。
即便今天,当我想到米克的时候还是会很伤心。虽然他曾经做过一些不怎么样的决定,我仍然在想,如果是我,我会怎么样。巴哈马有着很多和米克经历相似的人。换种方式说,任何八里石的年轻男孩都有可能遇到类似的情况。实际上,在我的家乡有着很多打球比我优秀的人,他们的潜力也比我要好。但是他们不曾获得我所得到的支持或是运气。他们也有可能两者皆无。
我始终记着我老妈所说的话。我始终保持着感恩。
* * *
我不敢相信这是我在俄克拉荷马大学的最后一年了。最后一年……我都不敢把它大声说出来。我的大四……说起来可能更让人吃惊,其实我差点就没有大四了。
去年春天,我有机会参加选秀。我不会撒谎,决定下的非常之艰难。所有来自巴哈马的孩子都憧憬着NBA。我回想到了像米克这样的人——还有所有一起和我打球长大的孩子。
选秀日益临近,我需要做出一个决定。
所以我去找了我最亲近的人——我的老妈。最终,回到俄克拉荷马大学打完大四对我来说不再艰难。
我没有理由不回到球队中去。俄大篮球队把我变成了现在的球员。我没有理由不回到校园,回到我的同学身边,回到那些每场比赛都在劳埃德球馆外宿营等待的球迷们身边。我没有理由不回到俄大度过大四,因为是她在我拥有今天的成绩之前就一直相信着我——过去的我只是个说话飞快的巴哈马小孩而已。
今年,我们拥有一支强大的球队。回看今年我们球队所完成的一切,我感受到了上天的眷顾。对我个人而言,我为在俄克拉荷马度过了四年而感到骄傲。不管我最后一场NCAA锦标赛何时到来,我都会在球场上倾尽我的所有。我会付出一切努力。我知道这就足够了。
这提醒了我,我最好不要忘记我最的良师益友之一对我所说的话。她每年冬天都会从巴哈马感到俄克拉荷马来看我的比赛。她就是我的支柱。她永远都会是。今年你可能会在电视上看到她拼命晃着她的俄大装备。
不管这个赛季怎么结束,我都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。大学这四年是一段奇妙的旅程。我的队友和教练一直都相信我,都在催我奋进。我欠你们一份情。
目前为止,在我最亲密的人的帮助下,我在我的人生中都做出了正确的决定。谢了,老妈。你给我的已经绰绰有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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